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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注意!环保税来了!

发布时间: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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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环保税”)首次审议,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征税,这将成为我国环保税立法的历史性一刻。

  环境保护税拟

  ●纳税人: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征税对象: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纳税期限: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按次申报缴纳。

  ●收税部门: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监管。

  ●税负: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 1000元;噪声按照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税收优惠: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规模化养殖除外;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不予免税;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在五项免税情形中,明确提出规模养殖不在免税范围内,可见我国治理养殖业污染问题的决心。

  从环保税草案来看,养殖人是纳税人无疑。养殖污染主要是指,动物排泄物收集困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不彻底以及养殖生产中附设物品等对周边环境影响,包括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等。那么养殖人需要交的税种主要有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这三种,虽然养殖人与免税无缘,但是养殖人可以从自身的养殖技术和设备上入手,努力使排放的废弃物低于标准50%,可以缴纳一半的环保税从而达到环保养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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